记者6月27日从最新一期《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》获悉,《深圳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》近日出台,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、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9项法规草案今年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。
根据立法计划,2018年当年要完成的立法项目有20项,包括9项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的法规草案和11项拟由市政府制定的规章。
9项法规草案包括: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,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,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,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,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(修改),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(修改),深圳经济特区电梯安全条例,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条例,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(修改)。
11项规章包括:深圳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,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,深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,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规定,深圳市公益广告管理办法,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,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管理规定,深圳国际仲裁院管理规定,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(修改),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(修改),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拟定法规草案程序规定(修改)。